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制度国际比较与自然人税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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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摘要】4.加快运行互联网+智慧税收自然人管理新模式。税务部门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整合扣缴申报和年度汇算申报数据,将数据风险管理模式贯穿年度汇算事
4.加快运行“互联网+智慧税收”自然人管理新模式。税务部门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整合扣缴申报和年度汇算申报数据,将数据风险管理模式贯穿年度汇算事前、事中和事后。在年度汇算之前,对代扣代缴数据进行整合,提取需要参加年度汇算人员的信息,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不同人群的申报时间段。年度汇算期间,对已办理申报、但与系统测算申报数据相差较大的纳税人,分批进行疑点数据核实,提醒纳税人及时修改申报错误。在年度汇算之后,对申报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开展数据风险评估分析。依托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异议申诉处理闭环管理模式。在国家税务总局层面集中运用大数据和智能分析技术,合理设置和灵活调整分析指标,及时识别和预警疑点数据并下发至主管税务部门,为年度汇算工作保驾护航。
5.有效发挥扣缴单位协税护税效能。根据我国社会基层治理特点和扣缴义务人掌握本单位职工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扣缴义务人要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先行把关。对于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实践证明,在扣缴义务人的有效协助以及税务人员严格落实网格化动态管理的要求下,年度汇算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虽然首轮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但从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国家治理中收入分配作用的角度看,该税种在税制设计、征管能力和便民服务等方面仍需不断完善,因此借鉴和参考国际上先进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制度十分必要。
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制度国际借鉴
(一)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审视,各国均设计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年度汇算制度
1.汇算范围。美国、新西兰等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课税制,即纳税人的所得无论来源和性质,全部纳入汇算范围。综合课税的最大优点是能全面反映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美国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这种设计贯彻了量能负担原则,纵向上实现所得多则纳税多,横向上避免由于收入结构不同而带来的税收不公等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则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制度,目前仅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综合所得纳入年度汇算范围,而对于通过合伙企业或其他形式主体实现的经营收入,以及作为高收入者主要收入来源的财产转让、股权分红等所得并未涉及。年度汇算制度作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头戏,在价值导向上注重公平、兼顾效率,规避了综合课税制度下年度汇算计算过于复杂给纳税人带来的困扰。
2.课税单位。目前国际通用的课税单位有三种:以个人为单位、以家庭为单位和以夫妇为单位。由于各国税制设计理念不同,课税单位的选择也存在差别。本着简化税制的理念,英国、德国、新西兰、韩国和中国采用单一课税单位,前两个国家以家庭为课税单位,后三个国家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美国采用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分别申报、一家之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寡妇或鳏夫申报五种方式。
(二)从办税方式和退税流程审视,各国都充分考量征管环境与便民办税
1.汇算方式。目前国际通用的汇算方式有三种:一是雇主代扣代办。日本对仅有工资收入且年收入在2000万日元以下的个人采取简化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由雇主按月预扣并在年末统一进行汇算,以减轻征纳双方的工作。二是税务中介机构代办。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税务中介体系承担了大量的个人所得税服务工作。澳大利亚对税务中介业务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居民通过税务代理机构申报纳税和退税,纳税人支付给税务代理机构的所有费用都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美国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的主要途径是雇佣会计师或职业申报公司,如果纳税人的税务申报比较复杂,例如拥有海外公司分红等,可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如果申报事项比较简单,纳税人可以选择服务费相对低廉的职业申报公司。纳税人还可以选择自行申报,市场上常见的申报软件包括Turbo Tax、TaxACT等。此外,针对低收入或年长的纳税人,美国还提供免费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服务。德国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通常通过聘请专业的税务会计师来完成。对于税务会计师代报的申报表,税务部门一般不再检查,只保留日后的复审权。三是个人自行办理。虽然西方国家普遍采用雇主和中介机构代为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但仍有一些纳税人选择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比如新西兰2018-2019财年共有88.8%的申报通过税务局官网完成。
文章来源:《国际税收》 网址: http://www.gjsszz.cn/zonghexinwen/2020/1107/369.html